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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藤视点|规范网络行为 构建和谐校园——普法教育进校园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26 09:00:15 浏览次数: 【字体:

普法教育进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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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邀请到张家港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副所长杨建青先生来校进行普法教育。在升旗仪式上,杨先生做了主题为“规范网络行为,构建和谐校园”的讲话,从“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和“网络空间不是现实世界”两个方面,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生动亲切,深入浅出。学生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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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我是城北派出所副所长杨建青。很高兴能够应邀参加学校举行的升旗仪式。为了提高在校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素养,根据学校的安排,我今天在国旗下和大家就“规范网络行为,构建和谐校园”这一主题,分享一些自己的理念和看法。

今年是“八五”普法的开局之年,中共中央印发了《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党的十九大把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确立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之一。《实施纲要》中明确提到,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其中,《实施纲要》着重提到了关于网络空间的依法治理。结合同学们平时的生活实际,我想给大家讲以下两个方面: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

随着科技的进步发展,网络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尤其对于青少年而言,网络在带来交流便利的同时,也暴露了部分人行为失当的问题。

网络谣言。2021年1月27日中午,我市在校学生周某,在与同学聊天过程中得知,学校有同学从疫情中风险地区返校被隔离。后周某编造我市发现新冠疫情病例,并通过微信朋友圈散布,引起学校恐慌。公安机关核实情况后,发现周某为博取关注,在朋友圈散布新冠疫情谣言。其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该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因周某系初犯,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了法制教育,学校给予周某记过处分。

网络暴力。我市在校学生樊某与徐某在校内发生争执,后樊某在QQ空间留言辱骂徐某。2020年4月19日凌晨,徐某纠集数人在张家港市杨舍镇长安北路某巷子内,对樊某进行殴打,导致樊某手部骨折。经鉴定,樊某的伤情构成轻伤。徐某等人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依法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樊某的行为构成公然侮辱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后公安机关依法对徐某等人采取强制措施,并对樊某给予了行政处罚。

以上两个案例,暴露了部分学生在网络空间中存在违反道德甚至违法犯罪的非理性行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公安机关坚决依法打击谣言、淫秽、暴力、迷信、邪教等有害信息在网络空间传播蔓延,任何网络违法行为,都会被公安机关严惩。

网络空间不是现实世界

网络改变了当代人们的生活方式,深刻影响了大家的思想观念。通过网络进行娱乐活动已经成了人民的生活常态。但是青少年普遍存在好奇心强、分辨力弱的问题,因此容易遭受不法侵害。

1.网络交友。2019年7月8日,我市在校学生王某(女)通过陌陌交友软件与郑某认识。后二人相约至某酒吧饮酒。当日凌晨,郑某将王某带到张家港市杨舍镇某酒店房间内,趁王某酒醉,准备对王某实施强奸,后因王某激烈反抗而未得逞。王某报警后,公安机关将郑某抓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郑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目前郑某被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网络诈骗。2021年2月25日,我市在校学生邵某报警称:其在学校宿舍玩手机时,有人加其QQ说要卖游戏账号,并以索要定金、押金、手续费等为由让其转账。邵某信以为真,先后通过QQ和微信零钱转账13笔,后因对方不回信息发现被骗。损失价值12570元。目前该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以上两个案例,暴露了部分学生在网络娱乐过程中麻痹大意、心存侥幸,使得自己沦为犯罪分子的侵害对象。网络空间不是现实世界,你永远不知道,与你聊天的对面,是一个人还是一只会打字的狗。

对大家的几点期望

1.牢记自我保护。希望大家能够了解网络的安全注意事项,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行为能力。保护好自己的隐私、不轻易与网友见面。

2.加强自我约束。希望大家在网络生活中也同样遵守现实生活所依照的标准、学习和践行“慎独”精神。不信谣、不传谣、不沉迷网络游戏、拒绝网络暴力。

3.善意监督他人。希望大家能识别不当的网络行为,并敢于以适当的方式进行监督、提醒,维护网络文明,构建和谐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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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建青先生现为张家港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副所长,中共党员。工作以来,先后先后获评了公安部“全国第二次清剿火患成绩突出个人”、苏州市公安局“派出所消防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张家港市局“群众工作标兵”、“十佳青年民警”等多项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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