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
苏州市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2017年修订)发布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小学科学课程标准〉的通知》(教基二〔2017〕2号)中“原则上要按照小学一、二年级每周不少于1课时安排课程的要求”,省教育厅对义务教育课程设置进行了局部调整。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2017年修订)的通知》(苏教基〔2017〕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苏州市教育局2007年4月印发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适当进行调整。
本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自2017年秋季开始执行。
说明
1.每学年上课时间为35 周。校机动时间2 周,由学校视具体情况自行安排。复习考试时间2 周,其中9 年级第二学期毕业复习考试增加2 周,实际上课时间为33周。每周按5天安排教学,1—6年级每课时40分钟,7—9 年级每课时45 分钟。学校可在保持教学时间总量不变的基本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长短课结合的实验。
2.姑苏区和市直属小学上午到校时间为8:20分,下午上课时间为1:00;初中上午到校时间为7:50分,下午上课时间为1:00。其他各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作息时间。
3.从2017级小学新生开始,1-2 年级开设科学课,每周1课时。英语由原先3课时调整为2课时,在“地方和学校安排的课程”的课时中安排。7-9年级英语保持每周5课时,其中1课时从地方和学校课程中支出。
4.不得将体育与健康课程的课时挪作他用。应利用体育活动课、课间操及其他综合性文体活动等,增加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时间,保证学生每个学习日有1 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广泛开展课外文体活动、“2+1”工程(2项体育运动技能+1项艺术特长)活动,自主安排班队会、科技文体活动等。要在保证音乐、美术课程教学的同时,加强综合性美育工作。要在音乐、美术学科教学中,增加综合性美育内容,结合校本课程、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的开发和实施,提高美育的质量,落实国家、省对学校美育工作的要求。
5.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课时与地方和学校课程的课时结合起来使用。三至九年级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内容包括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等。劳动技术从小学3 年级开始,每周1 课时。信息技术教育4-6年级,每周1 课时,7年级每周2课时,8年级每周1课时。8年级安排人民防空教育和国家安全教育,各利用8周,可集中或间周开设,每周1课时。为加强物理实验,9年级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安排1课时给物理。
6.学校根据教育教学计划灵活安排研学旅行时间,一般安排在4到9年级,研学旅行使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课时。
7.小学1至6年级要在语文课程或地方课程中每周安排1课时的书法课;初中阶段可在地方课程或校本课程中每周安排1课时的书法课;中小学还可在美术、艺术、综合实践活动、校本课程中结合学科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书法教育。
8.晨(夕)会、班会、少先队活动、科技文体活动等由学校统筹安排,整合实施。
9.各门课程均应结合本学科特点,有机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与班主任工作、班团队活动、校园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有机结合。环境、国防、安全等专题教育应渗透在相应课程中。
10.预防艾滋病教育等三项专题教育的课时原则上从地方课时和班团队活动时间中安排。预防艾滋病教育主要在7 到9 年级进行,按平均每学年2 课时安排教学内容;毒品预防教育主要在5 年级到9 年级进行,按平均每学年2 课时安排教学内容;环境教育从小学1 年级到9 年级进行,按平均每学年4 课时安排教学内容。学校可利用教学挂图进行教学活动,要充分利用“世界艾滋病日”、“国际禁毒日”和“世界环境日”等契机,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教育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借开展三项专题教育活动,加重学生负担,强行向学生推荐学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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