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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校级骨干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2-13 16:55:5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级部、各学科组: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加速骨干教师培养,壮大骨干教师群体,整体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张家港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坛(德育)新秀”、“教学(德育)能手”、“学科教改(学术、德育)带头人”评选条例》文件精神,特制订2019年《常青藤实验学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评选条例》,以期激励更多优秀教师努力成为市级骨干教师,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1.校级评选为单数年,市级评选为双数年,都是每两年评选一次,校级评选的条例参照市级评选标准,略有调整,条件接近市级评选标准;

2.评选条例后附市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的评选条件,旨在让已评上校级骨干的老师们能对照条件,树立下半年的自我成长的目标,在此基础上争取评市级骨干 ;

3.评选条例由基本条件和还需要具备的条件组成,特别是对师德师风、班主任工作年限、公开课和论文方面进行了修订,请大家仔细研读;

4.申报教坛新秀的老师年龄为30周岁以下,申报教学能手的老师年龄为40周岁以下,上一届已评过校级骨干未参评到市级骨干的将取消校级骨干称号,可于今年再次申报参评.连续2次未申报为市级骨干的,将暂缓一次校级骨干的申报。

5.评选的具体方案公布在教师群,请老师们对照条件积极申报。

附件:

1.校级“教坛(德育)新秀”、“教学(德育)能手” 评选条例

2.常青藤实验学校“教坛(德育)新秀”、“教学(德育)能手” 评聘量化考核方案

3.张家港市“教坛(德育)新秀”、“教学(德育)能手”评选条例

4.常青藤实验学校“教坛(德育)新秀”、“教学(德育)能手”评选程序和办法

5.常青藤实验学校校级骨干申报材料说明:

6.常青藤实验学校骨干教师评选申报表

7.近五年教师教学质量状况一览表

8.申报材料整理要求

 张家港市常青藤实验学校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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